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

网上有关“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 ”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一、井下电气管理

(一)井下电气工作应做到“三消灭”,即消灭电气失爆 、消灭电缆不合格吊挂、消灭电气明线头、鸡爪子 、羊尾巴 ,并应杜绝重大及以上电气责任事故 。

(二)电管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具有:用电审批权 、电缆审批权、现场检查权、电气事故追查权 、停止威胁安全的用电权。

(三)井下所有掘进头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实行双局扇 、双电源 ,做到采、掘分开供电。所有局扇电源电缆都必须敷设在有新鲜风流的进风巷道内,串联通风的局扇电源电缆必须在新鲜风流处设有分断开关,以便排放瓦斯时切断风流中电源 。

(四)新采区安装必须有经矿有关领导审批的供电系统设计图 ,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 ,电管组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若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 ,需要改供电系统设计图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安装,否则安装完毕进行交接时 ,电管组不予签字验收。

(五)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包机到人,挂牌留名 。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填写不齐全 、字迹不清、填写错误均为不完好设备。

(六)电气设备应上台,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上板 ,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应一致,禁止大盖朝帮或喇叭咀朝上 ,违反上述规定均为不完好设备。

(七)馈电开关的短路保护整定值必须做到计算值、标牌值 、实际值三相符,实际值小于计算值的为不完好设备,实际值大于计算值的按失爆论处 。

(八)短期内停用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由电源使用单位维护 ,未移交前的新安装设备以及待撤除设备,由安装、撤除单位维护 。

(九)无单位使用或无人专责维护的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应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直到有人专责维护为止。

(十)一旦发现电气火灾或重大电气事故隐患 ,不论什么人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向调度室汇报。

(十一)严禁开关小孔接660V电源(检漏继电器除外);严禁开关电源 、负荷侧接线柱颠倒使用;严禁电器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超压使用 。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 ,否则,按失爆论处。

(十二)井下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包括:短路保护、过载保护 、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皮带机保护 、煤电钻保护 、照明信号综保、电机综保及风电闭锁等 ,并坚持每天试验检查1次漏电保护,还应每月做1次远端模拟漏电试验,接地保护每季测量1次接地电阻。上述保护不合格者应立即停电处理 ,否则停止使用 。新安装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合格不准送电运行。

(十三)井下电缆严禁冷包头。损坏的电缆必须立即更换升井修补或联系冷补,露芯线者不得冷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冷包 。

(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及电缆应每月测量1次绝缘电阻值 ,并认真记录交电管组保存 ,绝缘不合格者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十五)各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追查一处理 ,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电管组每月抽查1次 。

(十六)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七)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处罚:

1 、电气设备没有专责牌 ,有牌不填写或不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

2、发生电气失爆或明接头 。

3、甩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

4 、设备不可靠而继续使用者。

5、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者。

6、故意刁难 、打骂、报复电管人员 ,造成后果者交保科处理 。

7、电管组负责联系的工作,未在规定处理期限内认真完成的。

8 、开关小孔出660V电源、设备电源负荷侧颠倒使用或超电压使用。

9、不按时交试验记录资料 。

10 、开关 、电机上有淋水、杂物或埋压。

11、因失修导致设备 、电缆烧坏。

12、相关单位不派机电工参加每月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的 。

13、由于电管员工作疏忽,造成停电事故的 ,追究电管员行政责任。

14 、电管组要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每月必须组织2次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5、电管组在电气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制度 ,如因工作中玩忽职守 ,管理不善,造成井下重大电气事故,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 ,还要免去电管组组长职务 。

16、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奖励和罚款在财劳部立帐,由电管组开据,凭证由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掌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罚款单一式三份,财劳部 、电管组、被罚单位各持1份。

(十八)井下供电维修和安全责任范围 。

1、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由机电科负责 。

2 、从井下变电所接(移动变电站)660V和1140V电源,自变电所馈电开关接线柱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3、从采区变电所引出10kV高压电缆向采区移变或高防开关供电 ,自移变或高防开关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从采区变电所至移变或高防开关的高压电缆由机电科负责(含接线头)。

4、几个单位共用一条660V供电线路时,变电所至第一用户的电缆设备及小型电器由第一用户负责维护 ,第一用户至第二用户的电缆及小型电器由第二用户负责维护,依次类推,以后新增的供电线路由新增用户负责维护 。

电工工作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安全第一 ”宗旨 ,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 ,健康和电力系统及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安全措施如下:望工作中严格执行。

1 、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 、工作服、绝缘鞋)

2、工作人员常用的工具必须完好 ,符合要求,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垫(台)上进行。

3 、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前 ,必须办理工作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停电、放电、验电 、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牌等),工作完毕后或全线路无人工作,经检查无误后拆除安全设施后 ,方可联系送电 。

4、停送电时要设专人负责联系,禁止带信、电话联系送电。

5 、高空作业(2米以上)时要系好合格的险带,慎防发生意外。

6、起重前所有的起重用具必须经过详细的检查 ,必须保证完好 ,符合或大于起重物品的吨位 。

7、使用仪表时,要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仪表测试。

8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精神集中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工作人员工作时 ,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

机电安全处罚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电安全管理,把机电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发生 ,更好地搞好机电安全,制定机电安全罚款规定 。

一、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500元

1 、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者;

2 、井下带电作业,明火操作电气设备者;

3、井下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 、明接头、破口者;

4、瓦斯浓度超限 ,不按规定停机 、断电者;

5、停电作业不验电、放电 、不挂地线、不挂警示牌就触及电气设备者;

6、电气设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带电检修者;

7 、带电检修或开盖目测高压电气设备;

8、井下约时或违反规定送电者;

9、井下无计划随意停电者;

10 、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者;

11 、操作电压电气设备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

12、电缆芯线截面不够超负荷使用者;

13、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灵 、甩掉保护或发现保护失灵继续使用者;

14、井下不检查瓦斯打开电气设备及就检查者;

15、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查合格 、未贴防爆合格证下井者;

16、未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

17、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规定用溜子 、皮带运送材料、备件者;

18、溜子机头 、机尾未固定者;

19、掘进机停机或检修时截割头未落地者;

20、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者;

21 、采煤机无闭锁溜子的电气保护装置或闭锁失灵者;

22 、开机前未发出信号或不按信号操作者;

23、随意改动继电器保护定制者;

24、电气设备整定不合理或保险不合理;

25 、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出现严重失爆的包机者;

26、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

27、带负荷拉隔离闸开关的作业者;

28 、有故障的设备未排除、强行送电的操作者;

29、带电搬迁电器设备者,带电移动高压电缆者,操作时使用安全用具不合格者;

30 、检修设备不停电 ,不闭锁开关者;

31、未摘开离合器、未闭锁采掘机 、液压钻车而站在机身上作业者;

32、私自打开闭锁送电包机者;

33、不是电气工而随便操作机电设备者;

34 、甩掉三大保护或失灵设备仍继续使用者;

35 、设备转动部位、未加防护罩操作运行作业者;

36、设备运转 、皮带运行时 ,在设备、皮带上跨越者;

37、未闭锁溜子进入现场作业者;

38 、其它认可行走严重的三违者。

二、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200元

1、井下机电工上岗未携带瓦检仪和不合格的电工工具及电笔;

2 、乳化液无检测仪器或乳化液配比不合格,加压泵吸空仍继续使用;

3、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 、验电器未按规定时间(一年)试验;

4、高压设备的过流保护、无压释放未按规定时间(一年)校验;

5 、随便改变防爆电气内部接线端子或增减电器元件;

6 、用其它材料代替设备所要求的保险、保护的;

7、井下接地系统不完整 、不可靠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8、接地线、连接母线材质不合格 、埋设不正确、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9、电气设备导线或接头出现虚接 、接头变形或接头发热;

10、高压开关柜无照明;

11、检漏继电器未上锁 、无照明、仪表指示不准确;

12、变电硐室温度超过30℃,无合格的温度计;

13 、井下硐室采用灯泡取暖;

14 、高压铠装电缆无定期防腐 ,发生锈蚀、外皮脱落、吊挂不符合要求;

15 、不同型号的电缆直接连接;

16、液压支架出现死架;

17、耙斗绞车不完好,钢丝绳有断丝断股;

18 、耙斗机钢丝绳固定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9、综采工作面支架间无照明:

20、移变高压安全联锁按钮未投入使用;

21 、溜子大链没有使用紧链器;

22、坐在减速器上开皮带、溜子;

23 、溜子机头、机尾固定不牢而使用;

24、用木料 、铁器处理皮带跑偏;

25 、溜子漂链运行时,用脚蹬、手搬、撬棍强行处理;

26 、掘进机停机后截割头未及时落地;

27、用煤电钻、风钻打眼带手套领钻杆;

28 、不用信号运行联系起吊作业;

29、岗位司机未持证上岗;

30、设备电缆被杂物埋 、压;

31、导线接头出现变形的责任者;

32、处理电气设备出现一般性失爆的责任者;

33 、私自甩掉某种保护 ,随意改动整定值者;

34、液压联轴节防爆片,易熔塞材料不符合规定者;

35、高压 、低压保险用其它材料代替者;

36 、停电后不验电就触及电气设备者;

37、未按实际的操作票,工作票内容进行操作者;

38、电工使用工具不符合检修设备电压等级使用者;

39 、井下检修、安装无措施作业者;

40、掘进机 、液压钻车、侧装车没有照明作业者。

41、井下起吊重物时 ,人员站在中午坠落范围下方或没有专人指挥,不用信号进行联系起吊作业者;

42 、处理机组未断电源和取下手把或机组运行范围内有人工作者;

43、耙岩机、装岩机等在使用钢丝磨损超过规定(断10%断股 、挽疙瘩)作业者;

44、启动综掘机、转载机未按规定撤离人员或在机器运转中进入转载机两边作业者;

45 、不使用信号联络 、而用敲打、喊话开动设备者;

46、各类司机操作位置不当者;

47 、主管科区科长每周至少上岗两次,机电矿长每周至少上岗一次 。

48、各类司机不摘开离合器、开关不置于零位者时离开岗位

49 、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者 。

三、有下列问题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1、各类司机上岗后未按规定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实验;

2 、未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

3、接地电阻、杂散电流未按规定每季测试一次或记录不全;

4 、变电硐室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

5、硐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或高压危险;

6、要害岗位值班人员脱岗 、岗位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 、岗位人员未在岗位交接班;

8、不完好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器 、矿灯发放入井;

9、电缆冷补质量不合格;

10、电缆分支点或连接不同电缆接线盒两端未注明编号 、用途、电压和截面;

11、移动电器设备未上架或两台以上小型电器未集中上牌板;

12 、各种运输机搭接不合理或拉回煤;

13、支架焊缝开裂;

14、煤电钻综合保护未执行每班跳闸试验一次的规定;

15 、变电硐室内机电设备、电缆布置不合理、不便检修;

16 、各种机电设备的按钮(旋钮)闭锁杆不完好;

17 、备用设备不完好;

18、电器设备摆放不整齐、倾斜超过15度以上;

19 、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0、安装、回收设备不熟悉设备构造 ,违反工序流程工作;

21 、安装,回收设备不使用规定工具强装、强拆;

22、井上 、井下当班记录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

23、不能按岗位应知应会安定操作;

24 、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

25、轨道绝缘达不到每月测试一次;

26、漏电继电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试验;

27 、电工作业时,个人劳保防护不全 ,不符合规定者;

28 、井上、下当班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者;

29 、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或值班不负责任者;

30、检修完毕未清理现场或清点工具就联系送电操作者;

31、各种仪表指示不正常 ,设备仍在运转的责任者;

32 、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

33、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凡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般性问题每一项罚款50元(设备不完好按轻微问题处理)。

四、对下列情况的责任者加倍处罚

市 、县、公司对各矿检查 ,所检查的问题在复查时仍存在的加倍罚款。

电气设备防雷的相关措施有哪些?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是非常重要的,规程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技术使用,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 ,保障使用质量是初衷 。中达咨询就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隧道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保护作业人员在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条 隧道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安全设施 、机电设备、电气材料、工具 、仪器 、安全检测仪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并有产品合格证,检验证;设备、仪器应有铭牌 。

第三条 要害岗位,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挑选 ,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 隧道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做好敲帮问顶等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可施工。

2、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如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鞋 、安全帽、防尘口爪等。

3、危险地段 ,不准单人作业。

4 、不准喝酒上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

5、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观察各种标志、信号和来往车辆等。

6 、未经许可,非作业人员 ,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机房。

7、尽量避免带电作业,严禁在机械运转时进行检修,必须带电作业时 ,要有专人监护 。

8、开动机械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或打信号 ,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 、线路 。

9 、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 凿岩安全

第五条 各种凿岩机械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灵活 、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

第六条 凿岩前必须进行“四检查”、“四清除 ”。

检查和清除炮烟和残炮;

检查和清除盲炮;

检查和清除顶、帮 、工作面浮石;

检查和清除支护的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凿岩时 ,必须做到“四严禁” 。

1、严禁打干眼;

2、严禁打残眼;

3 、严禁戴手套扶钎杆;

4、严禁站在凿岩机钎杆下方。

第八条 使用气腿钻眼时 ,要注意站立姿势和位置,决不能靠身体加压,严禁骑在气腿打上操作 ,更不能站立在凿岩机前方或钎杆下,以防断钎伤人。

第九条 风动凿岩时应随时观察和检查压气胶管接头,机械联结螺帽是否松动 ,机械动转是否正常;退出或更换钎杆时,应减速慢退,切实注意钢钎位置 ,避免钢钎自动脱落伤人,并及时关闭气路 。

第十条 凿岩地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

第十一条 掘进中若遇流砂层或有突然涌水可疑地段,必须立即停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掘进。

第四章 爆破安全

第十二条 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才能从事起爆药包加工、装药 、点炮、盲炮处理等作业 。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2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3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4、危及设备安全 ,无有效防护措施;

5、危险区边界未设定;

6 、工作面无良好照明;

7、未做好准备工作;

8、有感应电流 、射频电、杂散电(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的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第十四条 爆破前必须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并在危险区边缘紧警戒。

第十五条 放炮后 ,在确认无盲炮时,应不小于15分钟,不能确认无盲炮时 ,必须不少于30分钟,爆破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

第十六条 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时要首先检查顶帮及支护是否安全,有无盲炮等情况 ,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处理后方准继续作业 。

第十七条 起爆药包加工应在房内或安全地点进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场 ,加工时严禁吸烟和其他烟火。

第五章 通风与防尘

第十八条 隧道通风设备所供风量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的新空气量不得少于4m3,

2 、工作面的风速不得低于0。15米/秒 。

第十九条 放炮后要将风筒及时接至工作面 ,使风筒末端与工作面距离 ,压入式通风不超过10米,拉出式通风不超过5米,混合式通风不超过10米。

第二十条 为降低风阻要做到:吊挂平直 ,拉紧吊线,逢环必吊,缺环必补 ,拐弯缓慢,放出积水,有破损及时修补。

第二十一条 坚持以风、水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 ,做到湿式凿岩标准化,通风排尘、喷雾洒水制度化,个人防护经常化 。

第二十二条 凿岩用水尽量保持清洁 ,禁止使用污水,要求固体悬浮物不大于150ng/e,PH值为6.5-8.5。给水量(重量)应达到排粉量的10-20倍 ,一般不少于5-8Kg/min。

关于“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这个话题的介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25)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施茵的头像
    施茵 2025年10月03日

    我是乐信号的签约作者“施茵”

  • 施茵
    施茵 2025年10月03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

  • 施茵
    用户100306 2025年10月03日

    文章不错《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乐信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